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副主任委员虞孝成表示,调查发现(调查结果还没有公布)这 12 个品牌中的部分品牌可以让其生产厂商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数据,一些品牌存在不符合法律的“缺陷”。虞孝成指出,台湾将要求不合格的品牌对其手机进行修改。
如果他们拒绝,NCC 可能对其处以最高 2 亿新台币(643 万美元)的罚款或禁止其手机在台湾进行销售。台湾从两个月前开始评估隐私保护标准,此前媒体报导称小米生产的智能手机可能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将用户数据发回大陆的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