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中央网信办就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召开座谈会。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会上介绍,我国将建立网上信用记录,完善褒奖与惩罚机制。
网络监管单位将设法律顾问
鲁炜表示,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要发挥法治对网络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将网络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此,他提出了“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他透露,我国将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的信用记录,完善褒奖机制和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的自觉追求和行为。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子程表示,应该在各级机关,如网络监管单位、刑事处罚机关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他认为,政府应该利用律师的资源,推动网络空间向前进步。
对于这一建议,鲁炜当场采纳,称将请律师担当网络法律顾问,参加网络管理和网络立法,并为一些重要议题提供咨询,“依法治网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互联网应是一个既讲自由、又讲秩序的空间,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和表达看法的自由,但同样要讲秩序,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建立在别人的不自由之上。”
鲁炜表示,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
专家建议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则
近日,有关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是高岗之子的网络传言出现,高岗家人予以辟谣。昨日,律师徐家力透露,近日接到高岗之子的电话,向其咨询建议。徐家力表示,网络谣言取证困难,取证费都需要 1 万多。他提出,网络监督执法力度弱,电子取证受到调查权的限制。
“网络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成为多名参会专家的共识。多名与会专家认为,我国需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而互联网领域的治理需要多维度参与,如建立行业联盟,加强自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国家互联网立法的专门规划,应尽快制定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