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科技博客作者尼古拉斯·卡尔森(Nicholas Carlson)周一撰文称,依据美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Facebook很快就将会成为一家上市公司。
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律教授亚当·普里查德(Adam Pritchard)就此认为,依据美国1934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Facebook应当登记为一家公共公司,而不再是私有公司。普里查德是美国顶级的证券法教授之一。普里查德指出,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且股东达到499人的公司,应当注册为一家公共公司。十分重要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公司必须在公开市场挂牌交易,而只意味着这些公司需要披露自己的财务信息--如利润、营收等等,以及高管聘用和离职的相关信息。
此前有消息称,美国投资银行高盛和俄罗斯互联网投资公司DST近日已向Facebook投资5亿美元,两家投资者对Facebook的估值为500亿美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高盛将从其投资者手中筹集最多15亿美元资金,以用于注资Facebook,此类投资对Facebook估值皆为500亿美元。这也就意味着,Facebook的股东数量肯定会超过500人。
有消息称,高盛还制定了一项“特殊目的”投资计划,以允许其高端客户向Facebook投资。业内人士指出,高盛上述“特殊目的”投资计划,很可能就是为了绕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这项规定。即高盛其他客户皆以高盛名义向Facebook投资,如此一来,Facebook仅增加高盛一名股东,而不是大量股东。
普里查德认为,高盛的“特殊目的”投资计划不能绕过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普里查德指出,“如果Facebook向高盛出售股份时,知道高盛将会把股份出售给其它投资人,那么Facebook就必须以公共公司的身份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注册。”尽管Facebook被强迫注册之后,该公司并不需要向公众发售股票。但是由于已经被迫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预计Facebook随后将可能挂牌交易。截至目前,Facebook与高盛均对此未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