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会不会成为“鸡肋”" />
南人 KTV
遏制手机预装软件泛滥,国家工信部宣布,将于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通知》要求,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提供操作系统版本、预置应用软件基本配置信息,并明确手机生产企业“未向消费者明示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在手机中预装擅自收集、修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软件。言下之意,工信部将完善手机上市销售之前的“把关”工作——— 过去只是对手机本身把关,合格才发放入网许可;现在则增添了对操作系统和预装软件的监督。
不过临近《通知》出台,业界的评价却是褒贬不一。不少人认为,这一规定仅对手机出厂时的预装软件做出了约束,却并没有出台配套的惩罚措施,例如配合“准入”制度来使用的预装软件“准出”制度。
从这个角度看,《通知》确实略显鸡肋。笔者也认为,其指导意义大于实际效果。但至少能从中看到,工信部对智能手机的监管正趋于完善,而这个过程也是与时俱进的。
其实早在去年年中,《通知》便进入“意见征集”阶段,当时预装软件已是行业问题,但因智能手机普及率远不及现在,尚未上升到“扰民”程度。一开始,《通知》只是“拟对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消费者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加强进网管理工作”。但随着预装软件问题愈演愈烈,作为细分内容之一“预装软件备案”最终出现在将要正式实施的《通知》中,算得上是从无到有的突破。
至于现行《通知》的实际作用又能发挥到什么程度,首先要从手机预装软件的类别和渠道说起。
所谓预装软件,指的是手机消费者购买手机后,第一次开机时存在于手机中的软件。它们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费者无法直接卸载的软件,大都在手机出厂时预装,主导权在手机品牌商和电信运营商手中。如果要卸载,消费者必须通过特殊的方法获得手机的 root 权限,而这样会使得手机失去原厂保修。第二类是消费者可以卸载的软件,大都在手机流通过程中产生———比如一家手机渠道商在分发手机之前,可能会为每台手机预装数款软件,并向这些软件提供商按安装数量收费。在渠道环节利润被不断挤压、零售商铺租成本又不断上升的情况下,这种“赚外快”的现象早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按照《通知》的规定,手机品牌商和运营商环节的预装软件是可以被监管的,它们出现在手机上架开售之前。但渠道层面的预装,《通知》就管不上了。这样一来,《通知》本身对“预装软件”大行业的监管理论上是有限的。
因此,如果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那么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有一半的路要走。这段路能不能走好,取决于整治的决心与惩罚力度。这会是个很复杂的过程——— 从工信部到运营商再到渠道商,监管需层层抓,还要落实到位。难度远大于现在的《通知》所描述的内容。
所幸的是,市场的自然发展正助力国家完善这项工作。一方面,舆论的声音让“预装软件”变成了贬义词。另一方面,随着渠道预装产业的蓬勃发展,一些竞争的恶果已经出现。早年,渠道环节预装的软件并不多,而且大都以产品质量为导向。消费者拿到手机看到这些软件时,说不定用着用着就习惯了。而如今,从产品体验的角度,即便软件本身很优秀,但因为预装数量实在太多,消费者很容易产生反感情绪,并可能由此连带反感相关手机品牌商,这绝不会是后者愿意承担的结果。 南都经济评论员方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