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李晓航因从韩国免税店买回化妆品,转到淘宝店上销售。一审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11 年,后该案被发回重审。
明天,该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再次开庭。
昨日,李晓航的母亲在电话中称,去年 7 月底,李晓航因身体原因办理了取保,并回老家治疗。近期接到法院开庭通知,已购买今日车票返京。
此前,检方指控,2010 年至 2011 年 8 月,李晓航与褚某预谋,伙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进境,李晓航、石某在淘宝网店销售牟利,共偷逃海关税款 100 余万元。2012 年 7 月,二中院分别判处李晓航 3 人有期徒刑 11 年至 5 年并罚金。
李晓航提起上诉。2013 年 5 月,北京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
李晓航的律师称,一审认定李晓航偷逃税款的证据主要是海关核定证明、李晓航口供等,这些货物只有约 11 万元现货,其他绝大部分是“订单”。本案发回重审后,海关重新认定,有实际货物部分偷逃税款约为 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