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间消息,针对开心网胜诉侵权官司、千橡CEO陈一舟撰写“相逢一笑泯恩仇”博文一事,开心网CEO程炳皓今日发布内部邮件进行回应,表示其与陈一舟仅见过两面,表示“做企业如做人,言行应一致”。
10月26日“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一案宣判,法院判定千橡使用与开心网相同的“开心网”名称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开心网40万元,并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名称。
随后陈一舟公开发表博客,撰写和开心网CEO程炳皓的故事,称在探索SNS路途上程炳皓是其钦佩的竞争对手,并表示“相逢一笑泯恩仇”。
程炳皓今日则发内部邮件就上述话题表态,称仅与陈一舟见过两次面,并很遗憾其建议的减肥方法没有效果。程炳皓同时明确表示,“做企业如做人,言行应一致,而且,行,胜于言。开心起诉千橡,也绝不是因为我与陈一舟有什么私人恩怨,而是因为开心网不能允许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被人践踏。”
以下为程炳皓内部邮件全文:
各位同事:
我们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一案,北京市二中院已经做出判决,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在这场官司中,我们的核心诉讼请求是:千橡不得再使用“开心网”或与之近似的名字作为网站名称。法院支持这一请求,我们胜诉。
从2009年5月正式起诉千橡迄今,已经历时近一年半。在这段时间里,公司不但赢得了诉讼的初步胜利,也在其他各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这是我们整个团队和衷共济、不断创新的结果,当然也离不开你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在此,我谨代表公司向你致以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另外,有很多同事好奇问我关于陈一舟写的日记中“程炳皓曾经是我的朋友:他给我传授过减肥秘方,……”,我顺带在此说明一下。
事实上,我们一共只见过两次。
第一次是他购买了kaixin.com域名之后,找我以前新浪的同事约我见面,要求收购我们,我回绝了。之后,假开心网就立刻上线了。
第二次是在我们做好准备起诉千橡之前,一位老前辈对我说,无论对方对我们做了什么,我们都应给对方最大的诚意,在起诉前,他建议我亲自去见一下陈一舟,做最后和平解决此事的努力。于是我去陈一舟的办公室见他,向他表达我们的诚意,只要他们马上停止使用“开心网”这一名字,那么他们之前所为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我们都愿不再追究,两家做和平竞争的伙伴。他表示这不可能。就是这样两次会面。
至于减肥,我没有什么“秘方”,我确实曾经减肥27斤,我总结了我自己的经验,也和很多人分享过。我在和陈一舟的交流中,他说他很为肥胖苦恼,我就向他讲了一些我的做法,希望对他有帮忙,但是从他的日记中看来是没有起到作用,很遗憾。
我始终认为:做企业如做人,言行应一致,而且,行,胜于言。开心起诉千橡,也绝不是因为我与陈一舟有什么私人恩怨,而是因为开心网不能允许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被人践踏。
如今,判决结果已出。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此次判决不仅对于开心网,对于整个SNS领域乃至中国互联网行业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它是全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一次关键性胜利。
当然,诉讼的结果并不会真正影响开心网自身的发展,我们要以更大的努力和智慧去创新、突破,不断满足并引领用户的需求。再引用陈一舟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吧:“我们在总结自己一生的时候,值得回忆的……是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有多少值得回忆的瞬间”。
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