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6 日早间消息,有意在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公司日前向港交所提出了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议。今天《香港经济日报》进一步曝光了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细节。
这些细节具体为:
1、由 2010 年开始实行;
2、须至少于阿里巴巴工作 5 年以上,具管治能力及认同公司文化;
3、合伙人每年遴选一次,无既定名额;
4、合伙人由现任合伙人一人一票选出,须获 75% 以上同意才可当选;
5、当选合伙人并无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
本月早些时候,《华尔街日报》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因为港交所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所以阿里巴巴和港交所正在讨论通过“创新”方式,确保创始人马云和管理团队依然拥有控制权。
据了解,马云大概持有阿里巴巴7% 的股权,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 36.7% 和 24% 的股权。
而后,《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称,阿里巴巴集团公司向港交所提出了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议。该制度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
由于此次阿里巴巴提出的方案不用重启双重股权,一旦港交所接受了提议,那阿里在香港上市的可能性将加大,市场对于阿里巴巴的估值超过了 700 亿美元,可能成为近些年来香港市场最大规模的 IPO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