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认为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京东金融将借款人、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并支付违约金 300 余万元。
据海淀法院通报,京东金融诉称,在中央扶农政策、振兴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其与借款人牛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就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内容作了具体约定。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京东金融与三个公司、三个自然人签订了《担保合同》,约定其为借款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的一段时间内,借款人尚能按月付息,但自 2017 年 8 月起,借款人拒绝还款。
京东金融认为,其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其已经依约履行完毕相应的合同义务,故借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也应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公开资料,京东金融于 2013 年 10 月开始独立运营,已建立起九大业务板块——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众筹、财富管理、支付、保险、证券,农村金融,金融科技,布局公司金融和消费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