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2 月 1 日晚间公告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上海市长宁路 1033 号 25 楼”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 4 楼”。
中国联通的此项决定是 1 月 31 日以通信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上通过的。
工商资料显示,中国联通 2001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302.3395 亿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晓初。
早在此前的 2016 年 6 月 7 日,中国联通就曾公告,办公地址近日由上海搬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同时公告了新的联系方式。当时,中国联通没有披露办公地搬迁的原因。
在 2 月 1 日的公告中,中国联通也没有披露更为详细的迁册理由。
可见的是,中国联通的控股股东联通集团的注册地也在北京。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为中国联通大厦,毗邻中国证监会所在的富凯大厦,根据此前的公告,中国联通多次在此召开股东大会。2 月 8 日,中国联通将在此召开股东大会,提前改选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此届董事会成员拟由 7 名扩大至 13 名。这 13 名拟任的新董事会成员中,有 8 人为非独立董事,他们分别是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尹兆君、卢山、李彦宏、廖建文、胡晓明。
中国联通董事会同时还审议通过了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事项,具体为:1.调整《商务定价协议》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中塔类产品定价相关内容,包括:成本加成率由 15% 调整为 10%;基准价格共享折扣由两家共享优惠 20%、三家共享优惠 30%,调整为两家共享优惠 30%、三家共享优惠 40%,锚定租户额外享受5% 共享优惠不变;调整部分省新建塔类产品标准建造成本地区调整系数、存量铁塔折扣比例;延长既有共享优惠政策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前双方另行协商其定价事宜。
2. 调整后的《产品目录及定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双方下属省级或地市公司应签署《产品业务确认单》或《批量起租表》予以确认。
3. 协议期限为 5 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届满前,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续定价事宜。
中国联通认为,与中国铁塔签署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降低未来铁塔使用费用。
中国联通被称之为混改第一股,2017 年 8 月 20 日晚间,中国联通发布了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称,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 90.37 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约 617.25 亿元;由联通集团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中国联通约 19 亿股股份,转让价款约 129.75 亿元;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约 8.48 亿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 32.13 亿元。上述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约 779.14 亿元。
目前,中国联通的混改仅剩股权激励尚未最后完成。
2 月 1 日,中国联通下跌 4.01%,收于 6.7 元/股。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