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加强对A股的监管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违规事件被揭露出来。《证券日报》记者在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时发现,截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12 月份合计有 40 家上市公司、公司股东或公司高管出现违规事件。
《证券日报》记者在查阅上述违规事件时发现,有半数以上的违规事件与信息披露有关。其中,乐视网贾跃亭因“失诺”而被证监会要求责令改正。
信息披露成“重灾区”
虽然临近年底,但是,依然陆续有上市公司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函。其中,信息披露违规成为上市公司违法的“重灾区”。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上述 40 家公司中,有半数以上的公司出现信息披露问题。如超华科技因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 277.0505 万元,导致 2014 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
据 12 月 16 日公告显示,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合正)为超华科技的全资孙公司,2014 年期间,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之达)销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假确认了对鑫之达废料销售收入 277.0505 万元,导致超华科技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均虚增 277.0505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 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 23.71%。
对此,证监会责令超华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梁健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三、对时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王旭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同在 12 月 16 日,雅百特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虚增利润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雅百特 2015 年虚增收入 4.82 亿元,虚增利润 2.32 亿元,虚增利润金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73.08%;2016 年 1 月份至 9 月份虚增收入 1.01 亿元,相应虚增当期利润 2423.77 万元,占 2017 年 1 月份至 9 月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9.74%。
除了虚增利润等信息披露违规外,《证券日报》记者还发现,有上市公司因为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而遭到处罚。
其中,中路股份因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而受到处罚。
公告显示,2016 年 1 月份,中路股份持股 51% 的子公司上海顶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势投资)向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吴克忠提供借款 20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30 日吴克忠予以归还。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以《2016 年年度报告》形式进行披露。
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荣控制的上海共伯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共享自行车订购协议》,合同总金额为 21420 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7 年 6 月 1 日以《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贾跃亭姐弟约套现 140 亿元
另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发现,除上市公司违规外,12 月份还有 22 家公司的高管因违法而收到来自证监会的处分。其中,包括乐视网的贾跃亭和贾跃芳。
2017 年 12 月 7 日,乐视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贾跃亭和贾跃芳下发的《关于对贾跃亭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表示,贾跃亭和贾跃芳分别于 2015 年 5 月份和 2014 年 12 月份作出承诺,将减持乐视网股票所得资金全部借给上市公司作为运营资金使用,免收利息。2017 年 11 月份,贾跃亭和贾跃芳已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拒绝履行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
乐视网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曾公告称,贾跃亭计划半年内减持不超过乐视网总股本8% 的股份,约 1.48 亿股。随后,贾跃亭半年内减持约 1.35 亿股,套现 57 亿元。其中,2015 年 6 月初,贾跃亭减持乐视网,套现 25 亿元;2015 年 10 月 30 日,贾跃亭通过协议转让 1 亿股乐视网股份给鑫根基金,套现 32 亿元。
此后,2017 年 1 月 16 日,乐视网引入融创作为战略投资人,贾跃亭转让 1.7 亿股乐视网股票给融创旗下的天津嘉睿,合计获得 60.41 亿元资金。从上述减持来看,贾跃亭共计从乐视网套现约 117.41 亿元。
此外,贾跃亭的姐姐贾跃芳也通过减持乐视网股份来套现。2014 年 1 月份,贾跃芳减持 1400 万股公司股票;2014 年 12 月 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贾跃芳再度减持 1200 万股;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5 年 2 月 4 日,贾跃芳又减持 2400 万股。从上述减持测算,贾跃芳套现约为 22.84 亿元。
从上述可知,贾跃亭姐弟俩通过高位减持乐视网股票,套现约 140.25 亿元。
证监会认为,贾跃亭和贾跃芳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对贾跃亭和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贾跃亭和贾跃芳就上述违规行为出具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