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推定
很多人知道“无罪推定”是个“好词”。而“有罪推定”?其实也没那么坏。医患官司,对医院实施“有罪推定”是法律上认可的。因为医院有患者不具备的数据和高度的专业技术和知识。面对损害,他们须背负有罪的嫌疑,再自证清白。另一个例子是审讯。最高检察院在推行对审讯过程的录音录像。这也是一种对公安部门的“有罪推定”。你看,即使还没造成损害,因为公安部门握有重要的权力和暴力,也只好被有罪推定。使用有罪推定与否,和道德水准没五毛钱关系。假设医生比贪污犯的道德水准更高,前者仍然有罪推定,后者仍和然无罪推定。其重点,在于你是否拥有太多的数据,技术和知识。或者,是否拥有权力和暴力。
Google ,垄断
搜索引擎是网络的咽喉, Google 在这上面握有垄断份额。
Google 本来拥有大量的数据。而且,垄断地位会强化他获得数据能力: Facebook 之前,拒绝 Google 索引(即拒绝给 Google 提供数据)普遍被看做自杀行为。
毫无疑问, Google 也拥有高度专业的技术和知识。
在网络上,甚至可以说, Google 拥有很大的权力,甚至暴力。(稍后我们可以看到 Google 怎么施展这个暴力。)
不作恶
口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暗含了是非判断的断言。比如“雅利安人优秀”,或者“文化大革命啊就是好!”。他直接下是非判断,试图代替思考。而看看历史就知道,这个“优秀”,“好”,或者“恶”的定义,有多么的不靠谱。
而另一种口号并非如此。比如“ Think Different ”。他不会生生塞给你一个东西说:“是月亮”。他仅仅是指向明月的手指而已。
有人看到泔水,一 Think Different ,也可能就去做地沟油了。这个例子虽然恶心,却也生动的说明,这种口号不会试图断言是非(好坏)。
( Google )“不作恶”的中文,是如假包换的“是非断言”。
英文原意非典型的“断言”,包含了一种期许的倾向,更加柔和。但是,也是靠近“雅利安人优秀”,或者“文化大革命啊就是好!”那一边的。
内部口号?对外宣传?
Facebook 也有内部的口号,比如“我们只完成了百分之一的使命”。但是他并没有被弄得脍炙人口。同是巨大而著名的公司,从口号传播的范围不同,多少可以看出:哪个对内的要求多一些,哪个对外的宣传多一些。
某垄断势力宣传部长曾经说过,谎言重复了一万遍,就是真理。不作恶不一定是谎言,但是如果他重复了一万遍,听众们对作恶的警惕,就可能被扼杀。
Google “不作恶”这个有洗脑效果的是非断言,被有意无意的重复了多少遍?何止一万遍?
很明显, Google 知道其中的问题,所以 2008 年施密特才解释说,我们不是下道德判断,而是想激发讨论。但是,看看 Blog 下面的评论,甚至乔布斯的话就知道,这和那三字的本意相差甚远,和口号为 Google 塑造的公众形象也相差甚远。
监督
我不认为有任何证据显示, Google 的道德水准显著高于其他垄断公司。退一步,监管能依靠道德自律吗?“为人民服务”管用,还要纪检委干啥?
所以,一般来说,垄断企业因为其权力,会被置于强力的监督和管理之下。 Google 的前辈们多不太好过,比如 ATT ,IBM ,MS ,Intel 。
这种监督具体到 Google 身上就是政府和各种科技报道的舆论。但是,两者并非清晰分离的,舆论的影响力同样可能触及监管部门。
不作恶的口号是否影响了媒体,无从确定。有些 Blog 的评论,却是这口号在中国能左右一个帖子舆论的绝佳例子。
作恶
事实上, Google 正在作恶。在 Yelp 身上,他给我们展现了网络暴力的样本:
求购,抄袭,威胁,最后,施展暴力( SEO 死)。
最后的话
我对使用有罪推定,和 Google 的道德水准无关:道德水准无从衡量。也和 Google 的主观愿望无关:心理活动无从证实。
以下三个事实,才是 Google 应该被有罪推定的原因:
村上春树在耶路撒冷接受以色列发给他的奖项,却讲出了下面的话:“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
作为一个码字的,不企及他的成就,但是,愿向他的境界致敬:
我也选择站在墙的对面,即使,鸡蛋们都跑到墙那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