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企业接连赴美上市。上周五,融 360 旗下简普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 IPO 招股书。以导流业务起家的融 360 采取 VIE 模式赴美上市,其业务范围已涵盖贷款、信用卡与理财以及大数据风控等。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融 360 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其大数据风控业务也引发合规争议。
以简普科技名义上市
美国东部时间 10 月 20 日晚,融 360 旗下简普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 IPO 招股书。根据招股书,简普科技计划在美上市,本次拟最高融资 2 亿美元,承销商是高盛、摩根斯坦利、JP 摩根和华兴资本。
根据公开资料,融 360 成立于 2011 年,已经完成四轮股权融资。此次上市的主体是融 360 的全资子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的简普科技,据了解,简普科技在今年 6 月 1 日刚刚成立。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0 月 21 日凌晨,融 360 创始人叶大清发布的内部信中提到简普科技,他写道,“在六周年之际,我代表公司向大家正式宣布:融 360 已成立简普科技,这将更加明确我们作为一家以数据、科技和 AI 服务金融的公司战略方向。与此同时,我们已经以简普科技名义提交 IPO 申请,开启上市进程。”
对于简普科技与融 360 的关系,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融 360 是简普科技的可变利益实体(VIE)。该人士解释,“VIE 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其本质是境内主体为实现在境外上市采取的一种方式。该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和财务,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
据了解,在国内,采用上述结构上市的公司最初大多数是互联网企业,如新浪、百度、京东、腾讯等。有分析指出,由于 VIE 架构以协议控制的形式绕过了部分特殊领域对外资的限制,所以多年来其在金融领域一直颇受争议。而拥有 VIE 架构的公司也基本与A股上市无缘,这也导致大量互联网金融公司赴美上市。
今年以来,已经相继有 4 家互联网金融企业赴美上市,除了融 360,还包括和信贷、趣店、拍拍贷。消息称,拍拍贷将于下月完成 IPO。分析认为,未来的一两年内,仍会有大量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境外寻求上市。
零壹财经分析师孙爽表示,这一波互金海外上市潮背后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巨大力量,尤其是消费信贷市场,也有前期相对宽松的监管和一直较为严峻的资本市场环境。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则是风险投资资本的推动,尤其是美元系基金,这些基金有较多的上市经验,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也有着深刻的了解。
融 360 官网资料显示,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完成D轮融资,由云锋基金、赛领基金领投,红杉资本及 StarVC 跟投,融资金额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前三轮的投资机构主要有光速安振(Lightspeed), 红杉中国基金,淡马锡旗下兰亭投资、凯鹏华盈(KPCB)、华兴资本和清科集团 (Zero2IPO)。在股东构成上,红杉及相关投资基金持股占比 17.6%,为最大股东;光速安振持股占比 1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融 360 创始人叶大清持股比例为 9.6%。
盈利问题难解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融 360 仍处于亏损状态。招股书显示,2017 年上半年,融 360 的营收为 3.934 亿元(约合 5803 万美元),净亏损为 4900 万元(约合 720 万美元),上年同期的净亏损为 1.046 亿元。
在业务构成上,据简普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为用户免费提供贷款、信用卡和理财产品的搜索及推荐服务,并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工具、内容,帮助用户更好地做出决策。另一方面,简普科技为放贷机构提供一站式的营销和风控平台,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
业务构成也决定了融 360 的收入来源。据了解,融 360 的主要收入来自向金融机构收取的推荐费,用户通过融 360 完成贷款或信用卡申请后,金融机构会根据与融 360 的合作协议支付对应费用。另一部分收入则来自广告费和风控服务费。融 360 也会向信用卡和财富管理服务商收取广告和营销费用,这部分收入比较少。
不过,简普科技亏损在逐步缩小。招股书显示,其营收从 2015 年的人民币 1.684 亿元,增至 2016 年的人民币 3.564 亿元(约合 5260 万美元),增幅为 112%;净亏损从 2015 年的人民币 1.962 亿元,减少 7.2% 至 2016 年的人民币 1.821 亿元(约合 2690 万美元)。2017 年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 170%,从 2016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459 亿元,增至人民币 3.934 亿元(约合 5800 万美元);净亏损则从 2015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046 亿元,减少 53.2% 至人民币 4900 万元(约合 720 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简普科技月均活跃用户数已从 2016 年底的 3480 万增至 2017 年上半年的 6360 万。迄今,平台上共有 2000 多家金融机构发布了超过 10 万种金融产品,包括小微企业贷款、房贷、车贷、消费类贷款、信用卡以及理财产品等多种类型。
大数据风控业务引争议
此外,融 360 开展的大数据风控业务引来合规争议。
在 2015 年第二季度,融 360 推出了大数据风控服务,有偿提供给金融机构使用。
据融 360 官网“服务条款与隐私政策”显示,“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注册成为融 360 会员时,融 360 有权调取并保存您的手机位置信息、通讯录、通话记录以及短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内容、短信时间、发送对象等)。”
有分析人士表示,融 360 的大数据风控服务属于个人征信业务,目前,个人征信牌照未正式发放,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
简普科技招股说明书也披露,2013 年央行公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定义为“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并规定我国个人征信实行牌照制。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认为,融 360 的大数据风控业务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违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规定;但在未来,不排除其子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准经营相关业务。
不过,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看来,融 360 开展的大数据风控业务并不属于个人征信业务。易观金融行业分析师田杰也表示,风控不属于征信。他指出,能采集个人信息的不仅只有征信机构,授信机构和信息服务机构也能采集个人信息,而且采集信息的范围更广,征信机构是不能采集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的,授信机构和其他机构却能参考这些信息。所以,融 360 推出的大数据风控服务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并没有从事征信业务,而是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服务机构采集信息是受到限制的,他们不能大规模采集债务人和债务数据,所以信用服务市场中还是以征信机构为主。
此外,有融 360 用户指出,在融 360 的服务条款中显示有“不可撤销授权”等条款,该用户质疑此类“不可撤销”条款是否合规。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融 360 官网“数据解析服务协议”显示有,“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可按照本协议载明的任一数据解析服务条款调取您的对应信息”等条款。
对此,田杰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监管现状来说,该条款不算违规。他解释,如果要贷款的话,授信机构肯定是要收集个人信息以便确认是否放贷,毕竟现在网上存在大量骗贷行为和无力还贷的人。
田杰也指出,因为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要求采集用户信息需得到用户的授权,没有谈及授权的具体问题,一次授权、多次使用在我国信用服务市场普遍存在,我国个人征信市场起步较晚,目前征信市场的主要法律条文《征信业务管理条例》也只是一个宏观监管条例,并没有细则,许多机构也利用了这种漏洞获取用户信息。此外,因为没有发放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我国征信市场就不存在,监管层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监管条例来实施监管。就我国目前个人对信用信息的认知来讲,还是有所欠缺的,几乎每一个授权被调查信息的人在完成借贷之后都不会想到去关闭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