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类和对象(谁的?)大战三百回合。。。二人平分秋色,所以类找来了他的儿子子类来帮忙,子类又找来了他的兄弟接口、抽象类和事件机制帮忙,最后对象(谁的??管他是谁的对象呢~)不敌众人,投入了类的帐下,成为类的两大猛将之一(另一个我不说你们也知道),终于类将各国统一,并自立国家,国号Java,自封JamesGosling。。。好扯的一段故事,还真是既没有逻辑有没有常识呐~~上一篇的类和对象的内容可以说是Java最基本的,在我看来像是一棵树的树干,而本篇的这四个点则是类这个树干上分出去的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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