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业务违规,支付宝与财付通双双收到央行 3 万元罚单。对此,支付宝财付通双双回应称,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落实工作。
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开的行政处罚规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三万元罚款,做出决定的日期为 4 月 21 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官网公布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处以人民币三万元罚款,做出决定的日期为 5 月 3 日。
业内人士猜测,央行做出处罚决定,可能是因为实名制未落实到位。
以下为支付宝回应全文:
为贯彻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宝在去年年初就启动了相关的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用户理解、认可账户实名制给大家带来的帮助和价值,完成相关的认证工作。
在相关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非常感谢人民银行对我们的耐心帮助与大力支持,高度认同人民银行的相关指导意见和行政措施。目前,支付宝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落实工作,之后将更加严格执行规定要求。
我们相信,行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有力指导,将继续高度拥护和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与监管部门一起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以下为财付通回应全文:
财付通就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公示的相关说明
财付通高度认同并坚决拥护人民银行维护支付体系健康发展、保障网络支付用户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行政措施。我们已就相关情形按照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落实。
自《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后,财付通第一时间全面启动了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的相关工作。我们一直在通过产品引导、用户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妥善、到位地推进实名制的落地工作。
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很感谢人民银行对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支持与耐心,帮助行业在创新和发展中解决问题。我们相信,这将有利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长远、有序和健康发展。财付通也将一如既往地拥护并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指导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