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今日表示,港交所早已过时的金融科技上市监管条例影响了香港的发展。如果港交所能做好调整相关规定的创新准备,则蚂蚁金服将选择在香港 IPO (首次公开招股)。
马云称,香港必需对其上市规定进行改革,借此吸引新经济产业及保持竞争力。但到目前为止,蚂蚁金服在香港 IPO 尚未成为定局。蚂蚁金服预计于明年进行 IPO,所筹资金将用于业务扩张。马云称,最终能否在港交所上市,还要取决于其监管框架是否有利于金融科技公司。
马云在接受电话采访时称:“有许多媒体报道或猜测,支付宝(蚂蚁金服)是否将在香港上市。只有当我们认为这座城市(香港)已经做好了准备,我们才会选择在那里上市。”
马云还称:“当前所有的上市监管规定都是几十年前制定的,也就是在互联网时代之前。这些规定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商、银行和传统零售商制定的,而不是科技初创公司和新业务。”
港交所数据显示,2010 年至 2013 年间有 343 家企业在香港上市,只有 22 家(6%)属于科技相关公司。也正是因为上市条例问题,阿里巴巴 2014 年才选择在纽约上市。当时的 IPO 规模达到了 250 亿美元,创下当年的全球之最。
阿里巴巴最初曾考虑在香港上市,由于其管理架构采用“合伙人制度”,让持股比例不到 10% 的马云和管理团队,可以保持对阿里巴巴控制权。这属于“同股不同权”,与港交所的“同股同权”上市条例相悖。
阿里巴巴的这种“同股不同权”结构被许多科技创业公司所采用,如 Facebook 和谷歌等。在 30 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29 家采用了这种“双重股权结构”。例如,百度创始人李彦宏仅拥有公司 15.9% 的股份,但却拥有 53.5% 的投票权。
香港金融服务界立法会议员张华峰称:“全球经济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我们当前的上市监管必须要随之进行改革。如果保持不变,所有这些科技和新经济公司都将在美国或其他海外市场上市。”
此外,其他国家的竞争也加剧了改革的紧迫性。今年 9 月,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已经获得批准,允许这种“双重股权结构”企业在新加坡上市。对于新加坡而言,这也可能是必须之举,因为该国最近几年吸引的新上市公司少之又少。
相比之下,美国证券交易所因为早已支持这种结构而新引力许多大型科技创业公司。美国 25 大“双重股权结构”企业,包括 Facebook、谷歌和 LinkedIn 在内,其整体市值已达到 9274.2 亿美元。
当然,此次的蚂蚁金服 IPO 并不涉及到“双重股权结构”问题,因为该公司也并未采用这样的结构。当前,蚂蚁金服的估值高达 600 亿美元。马云说:“香港缺少的是创新精神。我相信,如果能推进改革,香港仍将是亚洲的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