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因不满肖像被使用,刘翔向滴滴出行索赔 126 万。而近日,刘翔再次出手,这次收到律师函的是极路由。
据悉,极路由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刘翔宣布退役当天,在其官方微博账号发布了题为“飞人不会停下,结束也是开始”的博文,并在刘翔配图上加入了极路由品牌 Logo。
对此,刘翔代理律师认为:“刘翔先生的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代言价值,该微博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极路由擅自使用刘翔先生的肖像照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旨在宣传极路由的电子产品,使众多浏览者与消费者误认为刘翔系极路由的代言人或与极路由存在某种合作关系。”
刘翔代理律师提出,极路由需即刻断开涉嫌侵犯刘翔先生肖像权的所有网络链接。并以刘翔认可的方式诚挚致歉,澄清事实。依法赔偿刘翔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要求。
极路由相关人士透露:极路由一贯重视肖像权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本着友好的态度与刘翔先生协商以解决本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