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6 月 21 日晚间消息,国外媒体报道,原告方律师事务所 Hagens Berman 周一发表声明称,从周二起苹果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将以 Store Credit (存入用户购买电子书的帐户里)或支票形式向其 iBooks 电子书用户支付 4 亿美元的赔偿金。
根据和解协议,消费者将获得 2 倍的损失赔偿,相当于每本电子书(绝大部分)赔偿 1.57 美元,而部分最畅销电子书的赔偿费用是每本 6.93 美元。另外,在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2 年 5 月 21 日间,消费者购买的来自 Hachette Book Group、HarperCollins Publishers、Macmillan、企鹅集团和 Simon & Schuster 五大出版商的电子书同样适用于该赔偿计划。
美国最高法院今年 3 月裁定,苹果必须要支付 4.5 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 4 亿美元将支付给电子书消费者,3000 万美元为相关法律费用,而另外 2000 万美元归涉及此案的 33 个州。
这场官司源自 2010 年,当时苹果进军电子书市场,并与多家出版商签署了定价协议,旨在抗衡竞争对手亚马逊。但 2012 年,美国司法部起诉苹果和上述五大出版公司,指控对方合谋操纵电子书价格,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2013 年 7 月,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Denise Cote)裁定,苹果与五家出版商合谋抬高电子书价格,苹果需要向消费者及代理律师赔偿 4.5 亿美元。随后苹果多次上诉,但均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