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29 日发表声明,重申禁止开展涉及编辑人类胚胎基因的研究。院长弗朗西斯·柯林斯在声明中阐述了该院一直秉持的反对资助此类研究的长期政策以及反对的伦理和法律理由。
在这份声明发表的前一周,据《自然》杂志网站披露,中国中山大学的研究团队利用 CRISPR 基因编辑技术,去除了人类胚胎中的疾病基因。该研究结果刊登在 4 月 18 日的《蛋白质和细胞》杂志上。
柯林斯在声明中说,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很关注技术的安全性和修改的基因被传递给人类后代所带来的伦理影响。他指出,临床上,除了编辑基因之外再无其他办法防止父母将遗传性疾病传递给孩子的案例极少见。在这种罕见情况下,携带遗传性疾病的父母可以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在体外培育胚胎,然后筛选掉含有缺陷基因的胚胎。
柯林斯在声明中写到,1996 年颁布的《迪基—韦克修正案》特别规定,禁止政府资助破坏人类胚胎或者为了研究目的培育人类胚胎的实验。后来的法律允许开展胚胎干细胞系的研究。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认为,法律的措辞可能是指,用无法存活的人类胚胎进行研究也在禁止资助之列,因为它将“胚胎”定义为任何源自“受精、单性生殖、克隆或任何其他方式”的产物。中山大学的研究团队所使用的胚胎是由两个精子受精的,因此是不能存活的。
与很多其他国家不同,美国并不完全禁止利用人类胚胎开展研究。
柯林斯在声明中说,编辑胚胎基因不是个新问题,并“几乎普遍被视为一条不应该越过的界限”。但并非所有人都认同这一点,特别是当研究涉及的胚胎不能正常发育成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