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俞正声在当地两会上发问:“上海为什么没有出马云这样的人”。时隔近七年之后,迟钝的淼叔看到了答案:因为上海有交通委官员这样的一帮蠢货。
据《新闻晨报》12 月 26 日报道,上海市交通委日前披露,截至目前已查扣 12 辆滴滴专车,其中 5 辆车驾驶员被行政罚款各 1 万元,剩余 7 辆车尚在调查取证中。作为前奏,12 月 24 日,在一个人大代表调研会上,上海市交通委某副主任明确表示,(滴滴专车)是黑车,营运不合法。其后两天,专车服务即遭毒手。
有些人可能对上海市交通委不太熟悉,那淼叔就来翻翻它的烂帐。大家可以去百度搜索“孙中界”,或者“上海钓鱼事件”,看看交通管理部门给东方明珠留下过怎样的耻辱。2009 年,在俞正声发问“上海出不了马云”之后一年半,上海市爆发震惊全国的“钓鱼执法”事件,被冤屈司机孙中界断指以示清白,公民韩寒撰文呼吁“政府改变出租行业的管理方法,降低入行门槛,减免对出租车司机的压迫;让广大黑车司机成为正规出租车司机;对运管局进行全面的停业整顿。”最后,上海市政府被迫表态“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
殷鉴不远。就是这样一个雇佣了近千名职业“钓钩”,在马路上看到小轿车就拦,到了地方就拔钥匙,然后威胁司机“非法营运”交罚款的交管局,就是这样一个在断指事件爆发后,还得意洋洋地公布报告说过去两年打击非法营运罚款收入 5000 万元的机构,在今天,又毅然决然地对专车服务挥起了屠刀。
专车何辜?在大城市出租运力普遍紧张的今天,在高峰期、平安夜、周末怎么也打不到车的城市里,有些消费者愿意多花一点钱,去享受比出租车更靠谱的服务,这样的要求过分么?互联网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把这些需求收集起来,高效率地分配给那些空余的运力,实现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无缝匹配,这样的做法有错么?唯一可能受到部分冲击的是出租车行业,但让他们喘不过气来的是那些久受诟病的份子钱,干专车鸟事?
查一下上海市交管当局的执法依据,无外乎是今年 8 月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20 号文)。这个办法的依据,就是对道路运行车辆做出营业性和非营业性的界定,然后对不具备营业性资格的租车服务进行打击。问题是,最早做出这一界定的 1986 年版《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早已于 2004 年废止,有关营业性与非营业性运输的划分标准也随之消失。2004 年 4 月公布的《道路运输条例》是目前道路运输管理领域具有最高效力的法规规范,其中对经营性道路运输根本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这么简单的行政管理道理我们有些官员就是喜欢视而不见。
即使按照现行各种奇怪的管制原则,各种专车服务车辆由租赁公司提供、司机由代驾公司提供的运营方式,实际上也规避开了管制禁区。但是,一旦你威胁到了份子钱,威胁到了既得利益格局,谁管你合法非法。
退一万步说,即使专车服务的车辆并非来自合法租赁公司,而是个人自带车辆进入,即所谓“黑车洗白”(滴滴方面已经明确否认了在上海有这种运营方式),那就应该动用行政权力全力封杀么?黑车的存在不是因为有司机想牟利,而是因为有乘客要方便、有死角仍存在,这种情况下,是把黑车纳入合法化平台进行周全的数据记录、信用评价、收入规范更合理,还是一禁了之让原有的不方便继续不方便合理?一般人会选择前者,上海交管当局一定选择后者,因为没有份子钱。
淼叔费了半天劲去查了这些法规条文的来龙去脉后真的也是心灰意冷。一个明明受到各方欢迎、吸纳了互联网新技术的服务,即使它不符合规定,那也一定是规定出了问题,而不是这个服务本身有问题。为什么要削足适履,去寻找规定里的空隙,而不是直接废止这些规定呢?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这十年来废除的行政规章,少说也近万件了吧。
要出现马云式或者说互联网式的创新,政府要做什么?关键是要懂得放权、试验、观察、适应。无论是 VIE 架构还是微博、自媒体,主管部门都是先任其发展,然后再逐步规范、发展,管理与创新互相适应、互相改变。一位互联网公司高管曾对淼叔说过,“仔细看看,其实中国管理当局没有完全禁止过任何一种互联网服务”。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没看到上海市管理当局的表现。
为什么上海出不了马云?现在我们应该可以得出答案了,如果马云在上海创办淘宝,工商会上门打假,消防会检查小卖家家里的消防条件,税务会要求购买税控机,交管部门会认定快递送货车辆“非法营运”,所以马云最后出在了杭州。韩寒评价上海交管部门的钓鱼执法是“将单纯的好人从茫茫人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而淼叔评价上海交管部门查禁专车的行为是“将合理的创新从茫茫商海中分辨出来,坚决禁止然后罚款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