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明天都要上市了,网易突然有态度了!
今天凌晨发表的《网易公司关于前员工唐岩违背职业道德的声明》一文指责唐岩在网易工作期间涉嫌违反竞业协议、利益输送和生活作风有问题。
本文迅速引爆大家的朋友圈,网易在这个节骨眼上向陌陌和唐岩发难让人觉得有些难以理解。
而实际上,这也并非是一场完全的突袭。根据陌陌向 SEC 提交的招股书,今年 11 月份网易的子公司“网之易”已经向唐岩发出律师函,称唐岩 2011 年 7 月份创办陌陌,8 月份发布陌陌 App,9 月份才从网易离职,因此同时违反和网易的工作合同与竞业协议。
这份招股书同时还显示,为唐岩辩护的李甬,不仅仅是陌陌的早期投资人,而且是陌陌的联合创始人。在李甬的辩护信里面,也不得不承认,“唐岩在第二件事的流程上不是没有瑕疵的”。
所以问题来了,现在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上一份工作是在 BAT 等大公司;一些未上市的创业公司也会遇到核心员工离职创业的事。所以处理竞业条款时,双方都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法律风险,避免在创业之后被老东家秋后算账或是避免核心员工突然离职造成巨大损失。对离职问题,双方都应做好充分准备。所以我们邀请了 36 氪的特约作者杜国栋律师,给了大家一些建议。
在中国法律环境下,竞业限制包括任职期内和离职之后两类。2005 年李开复从微软离职到谷歌、遭到微软起诉,属于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对于创业者来说,离职之后的竞业限制,威胁更为急迫。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可以限定员工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同类产品或业务,员工者如有违反,应该如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你准备离职创业,需要注意:
另外如果你在工作期间就打算兼职创业。这种现象现在非常多,很多员工在大公司的时候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一个产品,然后观察市场反应或者找投资人,一旦有比较好的反响拿到天使投资甚至 A 轮之后再全职出来创业。这种情况就需要非常注意任职期间的合同限制: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时候即使创业者和前东家出现冲突,因为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方式,公司虽然要求你赔偿公司实际损失,但是公司因你兼职会发生多大的损失,公司往往很难证明。
这个时候你到底会不会惹上官司,到底会被要求作出怎样的补偿会取决于你前东家的行事方式。被跨省、陷入口水还是赔点小钱,只在你前上司的一念之间。
比如马云之前在阿里巴巴离职员工大会上就说过:
阿里和阿里人谁都不欠谁的,大家是有缘分,在座肯定有一些人离开时是难过、郁闷的,因为阿里带给你理想、快乐,也会有沮丧。
但是同时彭蕾也提醒离职创业者,阿里巴巴不会投资你们,因为:
很多阿里人出来创业做的事情和阿里密切相关,有些离开的同事创业,通过走捷径,拿到本来拿不到的资源。这让我很难过。平台上有很多界限好像要划清,但无法划清,所以我们干脆采取了相对保守的态度。
作为创业者,当然要在法律上做好准备,防止被前东家秋后算账。同时在道德上也要守住底线,毕竟公司的是公司的,个人的是个人的,离职创业是要转化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公司给你的资源。
本文合作作者杜国栋,专注企业股权和企业法务。现在参与创办“七八点”(微信公众号:qibadianbuluo)。微博 ID:杜果冻,个人微信:duguo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