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颠覆性创新?颠覆性创新是《创新者的窘境》作者克莱顿·克里斯滕森(Clay Christensen,下称 CC)率先提出的一个术语。按照 CC 的描述,所谓颠覆性创新是指这样一个过程,通过它产品或服务可扎根于底层市场的简单应用,然后自底向上无情渗透,最终取代现有的竞争对手。可是 Marc Andreessen 认为,现在太多对颠覆性创新的解读重点都放在了颠覆和破坏上面—实际你们的理解错了。此文就是他以自己独创的 tweetstorm 的方式进行的解读。
我们这个时代没几个概念能像 Clay Christensen 的“颠覆”那样被观察家曲解得那么厉害。下面是我的一些思考:
CC:
颠覆性创新让新的消费者可以接触到以往只有很有钱或很有技能的消费者才能用的产品。
CC:
颠覆者提供了一组不同的产品属性,其价值只有在远离主流且对后者来说无关紧要的新市场才能凸显。
颠覆性创新的关键属性是,针对此前服务水平低的市场推出新产品—而且往往比现有产品便宜。
这天生就是有利于消费者的:颠覆性创新只有有人买才有效—如果他们买了,生活就会比此前的现状有改观。
类似地,唯有相信服务水平低下市场存在,觉得消费者会购买,认为生活会得到改善的投资者才会为颠覆性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认为颠覆性创新就是破坏实在是莫须有的事:实际上它与为更多的人创造新产品有关,与新选择有关。
当然,到了后面,新产品往往就会演变为服务老客户的产品的篡位者—因为新产品对老客户来说也更好更便宜了!
颠覆性创新通过为低收入客户提供以前只有有钱的客户才能接触的东西而减少了不平等。
想想看,你手上很多让你的生活更美好的东西是不是都是上一次颠覆性创新的结果?
印刷机颠覆了抄写员做出来的书,录制唱片颠覆了私人音乐会,洗衣机颠覆了住家女佣。
有钱人总有书看,有音乐听,有干净的衣服穿等等:而颠覆性创新则把这些东西带给了更多更多的人。
同样地,50 美元以下的智能手机是对 PC 的颠覆性创新,把计算和互联网带到了比现在多得多的人手上。
支持颠覆就是支持消费者选择,就是支持为更多的人服务,就是支持减少不平等。
反对颠覆就是反对消费者选择,就是反对为更多的人服务,就是反对减少不平等。
如果我们希望让这个世界更美好更平等,那就得需要更多克里斯滕森式的颠覆,而且越快越好!
此外,我们还可以参考一下顶级的颠覆性创新专家之一,Google 的 Regina Dugan 以及周鸿祎的解读。
[本文编译自:a16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