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不必贴标签" />
美国总统奥巴马今日签署了电子标签法案(E-Label Act)。该法案是由参议员戴柏费舍尔(Deb Fisher)和杰伊洛克菲勒(Jay Rockefeller)在 7 月份提出的,今年秋季迅速通过了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审议。
电子标签法案允许设备厂商将 FCC 标记、ID 串码和其他标签写入软件菜单,而不用印或贴在设备上。
这项法案的编制者称,这项变化可以让电子产品更容易生产,而且降低产品造价。他们还说,这对智能手表那样的小型电子产品更有意义,因为那些电子产品的规格本来就小,没有多少空间可用来印或贴标签。
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的电子产品将光秃秃地出现在全球市场上。如果这些电子产品在某些地区市场销售,那还是需要印或贴标签的,比如欧洲的 CE 标签。
要求在设备上印或贴标签最早是在 1973 年提出的,当时 FCC 已经创立了 39 年之久,比第一款手机上市销售的时间还要早将近 10. 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