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登科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这是一本心理学的经典著作,佛洛依德都对此赞口不绝。
阅读这种书,我的经验是,如果你前十页没有睡着,那就成功了一半。
同理推断,当你看我的这篇文章的时候,看到这里还没有关闭,也成功了一半,祝你成功。
我很快成功了一半,并读完了剩下的几百页。它让我意识到我可能忽略的问题——人之于一个群体,到底是什么样的?
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人,都是历史长河和当下世界中普通平常的两种生活状态,有时候我们融入群体,有时候我们只身一人。《乌合之众》大体上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人聚在一起就会变成傻逼。当然,勒庞也点出了很多群体的优势,比如更易激发出积极性,力量更大等等,但总的来说,群体就是傻逼。
这样说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在作为单独的个体的时候,个人会深思熟虑,而处于集体当中的时候,人们便会丧失理智。勒庞举例说巴黎运动的暴民平时都是谦恭温顺的市民,但是作为一个反抗的群体,他们就会冲动而无畏。一个人也很难打砸抢烧,但是暴动的时候一群人就可以毁了一座城市。群体的盲目很大原因在于力量的扩大,群体之中的人们盲目的认为自己的力量无坚不摧,于是勇气十足,做任何事不加考虑。
群体的智商是略低的,群体只会考虑短期利益而不会考虑到长期利益,所以所有人都能忍受隐藏在物价里面的间接税,而如果告诉人们要在他们的工资里扣一大笔钱,那是不可接受的,即时从工资里扣的只占从购买税里面给出去的十分之一。朝三暮四的故事我们都听过,我们不会因为早上四个晚上三个而高兴,但是若这个故事拉长到以年为单位,则对人也是适用的。
群体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容易受到暗示,并且很快将这暗示看做不疑的真理。古代历史上的『望梅止渴』就是利用这种群体暗示。当群体之中的任何个体接受了这种暗示,就会像病毒一样在整个群体中传播开来,三人成虎,一个群体能成的,又岂止是老虎。
勒庞认为,个体的智慧和学识在群体之中毫无用武之地,任何有个性的人在群体中都会『泯然众人』,这是群体本身所具有的巨大的同化力量。
《乌合之众》有悖于我们熟知的『人多力量大』的价值观,他试图告诉我们,个体的人才是最具智慧的,而群体智慧削弱和降低作为个人时所拥有的能力。
很有趣的一点是,西方国家多强调个人性,而我们中国则非常强调所谓的『集体意识』,从小我们接受的教育就在告诉我们要融入集体,要为了集体贡献自己,要以集体的利益为重,我们的班级是一个集体,我们的学校是一个集体,我们的国家也是一个集体。我们来自集体也属于集体,集体就是群体,如果以勒庞的话来讲,我们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为什么中国要如此强调群体的重要?其中的原因也很值得玩味。利用群体的短视,盲目,是维持现状而成本最低的方法。若要其它变革,代价可能会超出掌控,不过成本再低也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不评价勒庞的学说是否正确无误,但是我觉得,在接受了十几年的群体优秀说之后,接触到完全不同的论调,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其中正确无疑的是,我们要多回归自己,群体的力量的确很大,但大都是冲动而破坏的,真正伟大的力量,是每个孤独内心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