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本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其介入谷歌和甲骨文之间的 Java 侵权案件,并进行最终判决。谷歌作为被告,甲骨文作为原告,两大巨头围绕安卓和 Java 的战争已经进入了第四年。他们之间的纠纷究竟因何而起,两大巨头又为何如此执着?简而言之是因为甲骨文的 Java,而背后真正的原因则远没有这么单纯。
以下是整个案件的大事记:
1. 2010 年 8 月,甲骨文起诉谷歌侵权。
2. 2011 年 3 月,谷歌聘用了 Java 的创始人 James Gosling。
3. 2012 年 5 月,陪审团认为谷歌使用了 9 行范围检查的 Java 代码构成侵权。
4. 2012 年 5 月,同月 William Alsup 法官推翻了陪审团认为谷歌侵权的意见,称 API 不应该受版权保护。
5. 2012 年 10 月,甲骨文上诉至美国联邦上诉法院。
6. 2014 年 4 月,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判定 API 受版权保护,谷歌侵权。
7. 2014 年 10 月,谷歌不服判决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请求高院介入。
然后便到了我们现在这个时候。
源起何处
如今人们都知道甲骨文起诉了谷歌,并且案件是和 Java 以及安卓系统有关,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问题的起源在于开发安卓系统的应用(基于谷歌的 Dalvik 虚拟机)所使用的 API 和开发 Java 应用(基于甲骨文的 Java 虚拟机 JVM)所使用的 API 是非常相似的,而且这种相似是谷歌有意为之, 这样做可以让海量的 Java 程序员很容易的就转型成为安卓程序员并为他们新的移动操作系统开发应用。
谷歌当然清楚的知道这样做的好处,但是他们并不想为了他们庞大的安卓系统花重金从甲骨文购买授权(使用 JVM 的授权),所以谷歌开发了自己的虚拟机和 API。简而言之,谷歌不想购买甲骨文的软件,所以他们自己开发了一套相似的。事情到这里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谷歌的代码以及这些代码的组织方式是不是侵犯了甲骨文的版权,更甚至甲骨文的代码和 API 是不是应该受版权保护?
争论焦点
美国地区法院的院长 William Aslup 并不认为 Java 的 API 受版权保护,他在 2012 年 5 月 31 日的一份声明中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并且否定了先前陪审团对于谷歌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认定:“接受甲骨文的声明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对某一指令系统的某一版本的代码要求版权保护,并禁止其他任何人用自己的代码方式实现相同的指令系统或部分指令系统。从未有过任何判决鼓励或者支持这样的主张。”而这位法官为了更好的处理判决这个案件甚至亲自学习了如何使用 Java 编写应用,从庭审的笔录中可以看出他对于 Java 甚至已经相当深入。
而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甲骨文上诉之后做出了相反的判决,并且这直接导致了谷歌将整个案件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在 2014 年 5 月的判决中写到:“我们认为一个 API 软件包中代码的声明,结构和组织方式是受版权保护的。我们决定推翻此前地区法院关于 API 版权的判定,并恢复陪审团给出的关于谷歌侵权的意见”。
问题的争论点在于“一个 API 软件包中代码的声明,结构和组织方式”是不是受到版权保护,而目前为止两个法院对于这个问题的判决则完全相左。
深远影响
这个案件中巨大的赔偿金数额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小于案件本身的审判结果作为“审判先例”给整个科技行业带来的影响。
如果甲骨文在这个案件中最终胜诉,他们将在行业中树立一个新的“先例”:某些类型的代码,特别是 API,是受到版权保护的。这一先例的影响力恐怕将前无古人,而我们也可以预见短时间内将会出现众多类似的侵权案件。
对于谷歌来说,败诉首先意味着大量的赔偿,尽管这对财大气粗的谷歌来说也许并不能算是切肤之痛。起初甲骨文索要数十亿的赔偿金,但是随着案件的推移这笔赔偿金的数额已经缩水很多。也有传言甲骨文希望可以从每一部运行安卓系统的手机中抽取版权费,而这也并非绝对没有可能,时间将会告诉我们一切。
与我何干
谷歌在给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上诉申请中也许说明了为什么这个案件关系到生活在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早期的计算机公司原本可以利用版权有效期 95 年的条款在计算机的基础设计和编程领域实现长期的垄断经营,而这则必将极大的阻碍科学技术的演进发展。”
谷歌以及世界上大多数的科技公司都是建立在几十年前 (1978 年)计算机科学的基础之上的,类似于甲骨文如今的声明和做法将会阻碍现代计算机科学的进步,无论是否有道理,这的确是谷歌上诉的论据之一。
而甲骨文的论据则强调这些最基本的代码实现是一种高级的创造性工作,理应受到版权保护,他们甚至在论据中引用了哈利波特的原文。
下回分解
不幸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可能选择受理谷歌的上诉请求介入本案,也可能不会介入。我们无法猜测也不能决定美国最高法院是否会介入此案,但是我们希望这个案件还有“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