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于 2012 年对旗下位于纽约第五大道的全透明玻璃立方体旗舰零售门店提出专利申请。该项申请在本周正式获得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授权,将享有 14 年的有效保护。苹果纽约旗舰零售门店是当地的一处景点,也是该公司史上最具标志性的建筑之一。该建筑最初由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亲手设计,并为最大继承苹果“简洁清爽”的审美理念,而纯粹只采用玻璃面板拼接而成。从整体上看,苹果旗舰零售门店就是一个全透明的等边立方体 (边长约为 9.75 米)。
苹果最初为这个建筑所拟定的设计方案是采用 90 块玻璃面板进行拼接。然而公司后又花巨资近 670 万美元将面板数量降到了 15 块。
乔布斯曾亲自为纽约旗舰门店绘制了设计草图,其甚至还为该建筑的动工而自掏腰包,因此苹果纽约旗舰零售门店的所有者并不是苹果公司,而是乔布斯本人。
当然,乔布斯并不是唯一参与设计苹果纽约旗舰零售门店的人。其他六位设计者分别是前苹果零售业务负责人罗恩·约翰逊(Ron Johnson)、卡尔·巴克斯(Karl Backus)、彼得·波林(Peter Bohlin)、罗伯特·布拉杰(Robert Bridger)、本杰明·费伊(Benjamin L. Fay)以及詹姆斯·奥卡拉汉(James O'Callag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