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商标在中国的所有权之争终于告一段落。
今天,特斯拉正式发布声明,宣布与占宝生达成和解。特斯拉在中国对其商标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取得了后者名下的有关域名,占宝生承诺无偿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识。
本月 5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与占某之间涉及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落幕,当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早在 2006 年 9 月 6 日,广东商人占宝生已经在 12 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 5588947 号“TESLA”商标,并于 2009 年 6 月 28 日获准注册。占某还在其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使用了相关标识,双方纠纷因此产生。
以下为声明全文:
经过深度的沟通,特斯拉公司与占宝生先生达成共识,并同意和解彼此间的一切纠纷。占先生承诺无偿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识。这也意味着特斯拉在中国对其商标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此次商标纠纷的圆满和解得益于中国相关各级主管部门对知识产权及商标权管理的日益完善,同时也得益于此前严谨公正的判决。
就占先生名下与特斯拉相关的互联网域名,如如 tesla.cn 及 teslamotors.cn,特斯拉也与其进行了商业谈判并达成协议,这些域名将会正式转到特斯拉公司名下。
双方同意结束彼此间的其他纠纷,包括取消原定于 2014 年 8 月 5 日特斯拉公司对占先生的诉讼。特斯拉公司感谢占先生为达成本次和解所付出的努力,并祝他在未来有良好的业务发展。中国市场对特斯拉公司至关重要,特斯拉公司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努力,持续推动电动车在中国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