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2 日消息,阿里巴巴在官方微博回应《纽约时报》等外媒屡次关于阿里巴巴的“背景论”的报道,称理解个别国际媒体对中国社会和企业习惯性的怀疑和判断。但是,今天全球社会都要开始适应一个事实:中国可以而且已经诞生一批成长于市场并完全服务于市场的国际化的大型企业。
阿里巴巴在声明中反复强调,公司的唯一背景只有市场,对于外界强加于公司的各种“背景”,我们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需要。
以下为回应全文:
今天,《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对阿里巴巴个别股东进行了错误的描述及个人倾向明显的推断。我们对这篇文章基于自我立场上的推断和想象,以及一些媒体屡次三番关于阿里巴巴的“背景论”强烈反对。
我们理解个别国际媒体对中国社会和企业习惯性的怀疑和判断,但是,今天,全球社会都要开始适应一个事实:中国可以而且已经诞生一批成长于市场并完全服务于市场的国际化的大型企业。
我们曾多次表述我们对这个时代的感恩与敬畏。我们在此也再度申明公司的立场:我们唯一的背景只有市场。对于外界强加于公司的各种“背景”,我们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需要!
此外,我们再次强调,阿里巴巴的一切信息披露都是严格遵循招股书要求和原则,力求企业发展的公开与透明,并为此负法律责任。
阿里巴巴集团
附录:阿里巴巴“背景论”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12 年 9 月,为增资回购雅虎所持股票,我们完成了债务、股权及可转换优先股融资计划。76 亿美元的融资,堪称中国规模最大的私人企业融资。当时由于全球资本市场低迷,国内外敢于投资阿里的 PE 非常少,而博裕资本,中信资本与国开金融三家专业公司基于对阿里的信任、理解以及信心作出的举动,体现的是今天的人们不能在当下理解的勇气和专业度。
融资计划当时获得媒体充分报道,阿里巴巴集团亦在交易完成时发布了新闻稿。融资的参与方已在 2012 年的新闻稿中披露:
“八家国际银行 – 澳新银行、巴克莱银行、花旗银行、瑞信、星展银行、德意志银行、瑞穗银行及摩根士丹利,为该交易提供了 10 亿美元的债务融资,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唯一一家来自中国的银行,为交易提供 10 亿美元的债务融资。”
“参与这次普通股认购的首席投资机构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两家领先的私募股权公司博裕资本和中信资本,以及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旗下负责股权投资公司国开金融。另外,现有股东包括银湖、DST 全球和淡马锡控股亦以参与投资增持了普通股。”
在融资完成之后,阿里巴巴集团 CFO、集团董事蔡崇信表示:“过去几个月,我们亲眼目睹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低迷,尤其是对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在如此困难的大环境下,我们可以融到这些资金,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市场领导地位,投资者和金融合作伙伴对阿里巴巴集团未来的信心,以及对集团管理团队的信任。”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
备注:以上陈述不是在美国发售股票的要约,因为该等要约只能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备的包含于注册登记书中的招股书进行。在适用时,招股书将会披露关于公司及管理的详细信息,以及财务报表。有关股票在该注册登记书生效前不得出售或是提供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