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案今日法院作出宣判:苹果败诉,维持原专利委员会做出裁定有效。对苹果提出的小i专利涉及的多项相关技术不公开、不充分等的一系列主张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具有创新性、新颖性。苹果代理人当庭表示继续上诉。
今年 2 月 2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苹果公司行政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当天,法院经过 5 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当庭并未宣判。
2012 年 6 月,小i机器人在上海对苹果公司发起了 Siri 侵犯专利的诉讼。在该案中,小i机器人认为,苹果 Siri 侵犯了他们之前获得的授权的专利。
而苹果公司则认为小i机器人拥有的专利应该无效,因此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
不过,在 2013 年 9 月 16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决定。
为了赢得上海的专利官司,苹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希望该局撤销此前作出的专利有效决定。
在事隔 4 个月后,法院今日就此案作出宣判,苹果败诉。
小i机器人的专利于 2004 年申请,2009 年才正式获得授权。2012 年,小i机器人创始人袁辉曾表示,苹果 Siri 实现机制和模式与小i机器人是一样的,虽然不能直接说 100% 侵权,但几乎完全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