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个品牌,曝光 1 秒和 5 秒有差别么?”
这是《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数字广告总监 Jon Slade 近日提出的一个看似简单问题,他无非是想证明注意力时间对于广告的重要性。
但在在线媒体行业,衡量广告投放效果的却是另外一套指标——PV 和 UV。在广告主眼中,页面浏览量越大,意味着广告到达受众人数越广,投放效果也就越好。
近日,《金融时报》宣布了新的数字广告收费模式,将出售基于受众时间的广告,而非传统的页面浏览量和点击量。《金融时报》藉此解决广告业沉疴已久的问题,同时将深度参与受众价值提升到另一层次——该报纸表示,这些忠实读者花费在《金融时报》上的时间是其他财经网站的 6 倍。
“我们在尝试证明这样一个假设:你给受众展示品牌创意的时间越长,受众与受众产生的共鸣越多。这并非我们衡量广告价值的传统方式,我们讨论的是注意力经济。”
Jon Slade 在接受 Contently 的采访时这样说。
UPWORTHY 网站认为,相对于 PV、UV,更好的指标时注意力时间(Attention minutes),即受众点击链接到分享这个链接之间所花的时间。如果以这样的指标考量,UV 可观的 Twitter 的受众注意力时间就显然不如 YouTube、Medium 等平台了。
相对于 PV、UV,注意力时间更能反映受众对于内容的态度,但这其中显然存在一些局限性,比如较长的内容、噱头的文字和图片通常能够带来更长的注意力时间,而耗费时间短的突发新闻并不代表内容信息价值低。
我们认为,比注意力时间更好的衡量指标是参与度和沉浸度,但后者显然是个更加难以量化的标准。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参考风险投资机构 Andreessen Horowitz 对产品价值的衡量指标:
本质上看,以注意力时间为广告计费的模式是一种“质量大于数量”的计费模式。从平台角度看,它更符合《金融时报》的高端定位,从广告主看,它更适合产品定位精准的投放,这是新媒体商业模式的一次里程碑式的尝试,但要得到市场的接纳恐怕不会是在一朝一夕。
题图来自:sujanpat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