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 11 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秦火火”对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当庭道歉并发表九个“感谢”。该案将择日宣判。
“秦火火”当庭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秦火火”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消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秦火火”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秦火火”说,微博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当时自己只想到有利的后果,就是大家能注意到我这个人。”
“秦火火”的辩护律师当场进行了激烈辩护,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之间多次交锋。对于公诉机关提起的诽谤罪,争议焦点一是从技术层面上,案发时,被告人“秦火火”是否发布了涉案微博;二是事实证据能否认定构成诽谤罪;三是本案是否应适用公诉程序。
对关于寻衅滋事罪,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一是从技术层面上讲,案发时,被告人“秦火火”是否发布了涉案微博;二是行为方式是否符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
一连发表九个感谢
轮到“秦火火”做总结陈词时,“秦火火”先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随后借此一连发表了九个感谢:
“说了道歉之后必须说我的感激,我感激这个时代,有电脑有网络才有我的发挥空间;
我感谢北京这个地方,它的包容让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机会,使我被人认可、被人欣赏;
感谢我曾经工作的公司,给我工作机会,让我不断成长,走上工作管理岗位;
感谢北京的公检法机关,他们文明执法,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感谢微博世界,让我和名人沟通交流,他们并不歧视我;
我感谢我的两个辩护律师,感谢你们为我辩护;
感谢在场的记者,我是一个小人物,感谢她们;
感谢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里的管教对我很好,使我感受到了人性关怀的温暖;
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对我的成长尽到了最大的努力,让我有学习的机会,有安身立命的本钱。在这里请允许我向他们鞠三个躬。”
听了“秦火火”的一番言语,现场安静下来。有人认为他认错态度诚恳,但也有网民质疑“秦火火”仍在作秀。一位网友称,“这哪是被告人陈词,简直就是发表获奖感言。”
该给“秦火火们”灭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通过“秦火火”案要让公众意识到,“网上发言不能发布虚假信息;转发信息时不可以添油加醋、歪曲原信息,不能确定这条信息是否经过核实时,不应轻易转发。”以此建立互联网上的“公序良俗”。
DCCI 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刘兴亮建议,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定,一旦有企业利用传谣行为进行商业的不正当竞争,就对其予以重罚;作为网络内容的重要传播平台,微博、微信等也要建立更好的机制判断、过滤谣言,履行应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