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4 月 4 日早间消息,谷歌计划将“Glass”(有“眼镜”和“玻璃”两种含义)申请为谷歌眼镜的注册商标,但目前为止,该公司尚未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达成一致。
谷歌已经成功申请了“Google Glass”(谷歌眼镜)注册商标,并于去年提交了“Glass”的注册商标申请,使用的字体与在营销推广中使用的字体相同。但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似乎并不认同该公司的做法。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去年发给谷歌的邮件中提出了两点异议。首先,他们担心这个注册商标与现有和正在申请的包含“Glass”一词的电脑软件注册商标太过接近,可能令消费者感到困惑。
尽管采用了独特的字体格式,但该机构还认为,“Glass”是一种“单纯的描述”。根据现行的美国联邦法律,由于缺乏独特性,因此单纯的产品描述性词汇不能申请为注册商标。例如,调味品公司不能直接将“辣酱”申请为注册商标。
“与很多企业一样,谷歌也在例行公事保护和注册自己的商标。”谷歌发言人在声明中说。谷歌已经在有限范围内销售了这种可穿戴电脑设备,但尚未宣布面向大众市场的发售日期。
两周前,谷歌商标代理律师在给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回信中,通过 1929 页的文本对此事进行了抗辩。他们反驳了此举会令消费者产生困惑的观点,尤其是考虑到各大媒体过去两年对谷歌眼镜的广泛报道。
他们同样不认同所谓的“描述性”观点,因为谷歌眼镜的框架和显示器根本不包含“玻璃”,而是用金属钛和塑料制成的。这两位律师还表示,单纯的“Glass”一词并不会让潜在消费者了解这款产品的性质、功能或使用方式。
谷歌的这一计划至少遭到了一家公司的反对。浏览器插件 Write on Glass 开发商 Border Stylo 去年 12 月就对此提出反对。谷歌则在上月展开反击,要求撤销 Border Stylo 的注册商标。Border Stylo 律师尚未对此置评。
美国专利律师约什·格本(Josh Berben)表示,谷歌不必获得联邦政府的许可便可将自家产品称作“Glass”,但如果谷歌的注册商标计划落空,就很难保护这一商标,也难以免遭其他企业的诉讼。
格本称,虽然谷歌只需要将自家产品称作“Google Glass”便可避免不利状况,但一个单词的产品名称显然更加简洁有力。“他们只想叫它‘Glass’,不想叫它‘Google Glass’。”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