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Facebook 等社交网不断放宽网站上的内容限制,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能够看到员工们的个人页面和他们发布的信息,网络赋予用户的匿名属性已经名存实亡了。
在这种情况下,当员工收到老板发来的互加好友请求时,该做什么样的反应呢?如果拒绝老板的请求,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饭碗问题呢?
对于这个问题,律师事务所 Hamlins 的人力资源主管玛德琳汤姆森(Madeleine Thomson)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你已经被聘请了,那么拒绝老板互加好友请求比你正在接受招聘过程中时拒绝老板要容易得多。有远见的员工害怕自己如果拒绝老板互加好友的请求,肯定会损害到他们的就业机会。
按照法律规定,雇主公司不能在招聘面试时询问有关求职者隐私的一些问题,比如年龄、婚姻状况和子女状况等等。然而,Facebook 上的内容也许会泄露那些问题的答案。
专家建议那些希望与下属员工互加好友的老板先制定一项政策,设定他们的目标和使用限制,以及允许员工在多大程度上拒绝此类请求。在某种程度上,老板或许比其他人更适合做这些事。
如果员工们在工作期间使用 Facebook,老板们发出互加好友请求时似乎就更有底气一些。有些员工采取了一种比较委婉的做法,即除了建立个人社交网帐户之外,再建一个工作用 Facebook 帐户,然后允许老板访问其工作用 Facebook 帐户。
现在隐私法肯定无法为那些不想让老板访问他们的社交网帐户的员工提供保护。然而,如果老板确实在看过员工 Facebook 个人页面后改变了对待该员工的态度,并且员工认为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跟老板在网站上看到的内容有关联的话,他可能会因此提出反歧视诉讼。
例如,如果某家公司的老板在员工正式通知公司之前就从 Facebook 上发现她怀孕了,然后马上解雇了她,在这种情况下,该名员工就肯定会提出诉讼。
显然,员工们在维护 Facebook 个人页面时千万不能太天真了,他们在 Facebook 页面上发布的任何内容都有可能引发后遗症,而且那些内容几乎就是全公开的。
如果一名员工在 Facebook 上口无遮拦,大讲老板、客户或其他人的是非,那么他的老板或同事肯定会看到,这是毋庸置疑的。那样的话,等待他的肯定就不是什么好果子了。
对于这个问题,博曼斯(Bermans)的 IP 与媒体主管史蒂夫昆西维茨(Steve Kuncewicz)的观点如下:
老板们因为员工们在网上发布的内容而考虑对他们采取制裁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那些内容暴露出员工做了一些令公司必须将其解雇的行为;二是那些内容包含了老板不想看到的信息。
按照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交媒体政策的规定,即使是员工们在下班后通过家里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发布到网络上的内容,公司也能够合法地实施监控,并且可能会因为那些内容而认为相关员工“行为不端”或“败坏了公司名誉”,从而解雇该员工。
在网上发布有争议或离经叛道的观点通常还不足以令老板下决心解雇你,但是明目张胆地破坏公司或老板的名誉就肯定是找死了。老板们必须把握好分寸,也不要因为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就匆忙地解雇员工。
也就是说,通过社交媒体监控员工必须遵守数据保护和人权保护法律的规定,必须通过一种合理、公开的方式进行,并且向员工们解释那么做的原因,而且最好在得到员工们许可的情况下进行。
然而,老板们在社交网络上看员工们发布的内容除了可能引发法律问题之外,还有一些常识方面的小问题。在 Facebook 上保持联系比通过 LinkedIn 进行联系显得更私密一点,为了避免因为泄露太多内容而导致被老板炒鱿鱼的悲惨后果,员工们在发布任何内容之前最好都“三思而后行”。
社交媒体就好比是一个“时间胶囊”,它可能会在很多年之后仍然影响着你,特别是当你的职业要求你必须符合高于常人的行为标准时更是如此。
因此,你必须想好邀请哪些人进入你的网络生活以及你打算如何来描述你自己。
拒绝老板发来的互加好友请求不会令你丢掉饭碗,然而,随着你的个人生活圈子与工作圈子在网络上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你最好还是以相对隐私一点的方式去发表你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