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9 日消息,百度起诉周鸿祎、奇虎 360 公司、360 首席隐私官谭晓生侵犯名誉权纠纷两案,今天一并收到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海淀法院判决如下:判决周鸿祎、360 等全部涉案言论侵权,判令周鸿祎、360 等连续 10 天公开道歉并赔偿。
另外,法院还判决周鸿祎、奇虎 360 公司、谭晓生在官微所称“百度(黑钱)收买方舟子抹黑 360”的涉案言论共计 15 条微博全部构成侵权;周鸿祎、奇虎 360 公司、谭晓生分别在三者的官方新浪微博首页显著位置连续 10 天发表对百度的道歉信;两者分别赔偿 5 万元和 3 万元。
2012 年 10 月,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奇虎 360CEO 周鸿祎、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台发布恶意诽谤内容,严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名誉权。360 安全卫士官方曾发布微博称“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充当打击 360 的马前卒”等,并称“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 360 安全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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