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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批17家第三方支付获跨境支付牌照

 2013/10/9 12:51:08    程序员俱乐部  我要评论(0)
  • 摘要:记者日前从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人士处获悉,1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获得外管局的口头通知,成为首批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企业。这17家公司包括支付宝、汇付天下、快钱、通联、银联电子支付、东方电子支付、钱宝科技等。不过,一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首批试点公司在跨境支付业务方面仍有着支付业务领域和单笔支付限额方面的限制。据其表示,外管局批准的业务领域目前还仅限于货物贸易、出国教育、航空机票及酒店住宿等方面,“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的是首批试点领域的&ls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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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17 家第三方支付获跨境外汇支付牌照

  记者日前从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人士处获悉,17 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获得外管局的口头通知,成为首批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企业。这 17 家公司包括支付宝、汇付天下、快钱、通联、银联电子支付、东方电子支付、钱宝科技等。

  不过,一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首批试点公司在跨境支付业务方面仍有着支付业务领域和单笔支付限额方面的限制。据其表示,外管局批准的业务领域目前还仅限于货物贸易、出国教育、航空机票及酒店住宿等方面,“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的是首批试点领域的‘全牌照’,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则只获批了一两个业务领域。”

  比如,汇付天下、银联电子支付等公司获得的是“全牌照”资格,也就是可以开展货物贸易、出国教育、航空机票及酒店住宿各方面的跨境支付业务,而东方电子支付和总部设在重庆的易极付公司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

  外管局于今年 3 月曾下发《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允许参加试点的支付机构集中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按照外管局规定,试点支付机构为客户集中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约合 6.1 万人民币),留学教育、航空机票和酒店项下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 5 万美元(约合 30.6 万人民币)。

  对于这一业务试点的意义,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管理层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想象空间很大”。他称,这一业务领域的打开,“从宏观角度观察,这等于是给了第三方支付公司成为结售汇主体的可能性”。

  比如,未来客户在境外用外币订购机票或酒店,或网民在境外购物网站购物,都可以直接用汇付天下、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完成支付,而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也相应承担了外币结售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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