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早报:港交所应考虑阿里不良记录对普通股东利益影响
9 月 30 日消息,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9 月 28 日港交所针对阿里巴巴坚持的合伙人制度再次进行了商议。南华早报撰文称,阿里巴巴过往有不良记录,港交所及香港监管机构应详细考虑这一情况:这样的上市计划是否真的符合普通股东利益。
南华早报在 28 日的一篇报道中称,据接近香港上市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港交所接受阿里巴巴集团颇具争议的合伙人架构,则集团将削减公司现有的合伙人数量,并限制合伙人三年内不准出售股份。
南华早报认为,阿里巴巴过往有过不良记录。2007 年阿里巴巴曾计划把旗下 Alibaba.com 在港上市,以集资 130 亿港元。2012 年,由于阿里巴巴爆出贪污丑闻,股份交易量萎靡不振,因此阿里巴巴以每股 13.50 港元(TechWeb 注:指 5 年前上市时的发行价)将其私有化。
据此,南华早报警示港交所及香港监管机构应详细考虑阿里巴巴的不良纪录,“该公司抛出的上市计划是否真的符合普通股东利益”,并发出“一旦获得通过是否会开了先例”的忧虑。
2004 年谷歌上市时把股份分成两类,以确保管理层保 60% 的投票权,阿里巴巴也希望采用类似谷歌的做法。报道认为,阿里巴巴是应投资者的要求而计划上市的,这批投资者全都是私募股权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但阿里巴巴老板们却不愿放弃控制权。
南华早报认为,两年前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就曾就明确地表示,“双重股权不符合少数股东利益”,并拒绝了曼联(TechWeb 注:英超足球对彻斯特联队)“双重股权结构”上市要求。对此,南华早报对“一旦获得通过是否会开了先例”表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