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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套餐流量清零 那国外呢?

 2013/8/19 20:32:55    程序员俱乐部  我要评论(0)
  • 摘要:“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6月17日,刘明在长沙涂家冲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到了7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还剩下92M没用完。到了8月1日,刘明发现7月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我的流量怎么没有了?8月2日一早,刘明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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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套餐流量清零那国外呢?

  “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6 月 17 日,刘明在长沙涂家冲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 元包 150M 流量。到了 7 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还剩下 92M 没用完。到了 8 月 1 日,刘明发现 7 月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我的流量怎么没有了?

  8 月 2 日一早,刘明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 92M 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00 元。

  “我今天去了一趟法院,开庭时间从 9 月 4 日延期至 9 月 11 日下午,不管外界怎么说,我仍然坚持我的诉求:移动运营商必须停止‘月底清零’。”8 月 13 日下午,因为包月流量没用完被清零而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的湖南消费者刘明,在接受《IT 时报》记者采访时十分坚定地说。

  上周末,此案引起舆论关注,赞成声与反对声几成对犄之势,一片喧哗声背后,是长期以来电信运营商套餐设计面临的挑战。

  消费者运营商各执一词

  “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没用完的流量要被清零,因此在未与我达成一致协议的前提下,单方面清零,我认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使用权和财产权。”8 月 13 日,刘明向记者重申了他状告移动的理由。

  在此案被媒体公布后的几日内,支持和反对声不绝于耳。支持者认为,这是在“打土豪”,是消费者维权的范本。截止到 13 日下午,@人民日报关于此案讨论的微博转发量将近 9 万。但反对者认为,刘明此举违反了“契约精神”,既然当初自愿签署了套餐协议,同意以较为优惠的单价资费获取套餐,现在也不应该反悔,甚至有网友说,“你去吃自助餐,吃不回本,人家也不让打包啊。”

  一位电信运营商人士向《IT 时报》记者解释,数据网络的占用是有时间性的,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限时服务,而不是像一般商品,购买后有一个物质实体可以储存,因此不能简单以财产权论之。此外,在制定价格考虑的因素中,使用量和价格永远是博弈的两点,“优惠的前提就是规模,如果达不到一定的使用量,我为什么要给你优惠?这种在市场经济时代很容易理解的规则为什么在这里不被接受?”

  “降低标准资费是唯一解套方法”

  “事实上,现在人们不应该争议刘明到底该不该告移动,而应该讨论运营商的计费模式是不是最科学,资费到底高不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如是认为。

  目前三大运营商提供的流量计费模式基本相同,分为标准资费和套餐两种。标准资费较贵,以上海移动为例,每M单价 10.24 元,套餐中的单M价格则便宜很多,以刘明的套餐为例,20 元 150M,每M单价只有 0.13 元。但刘明认为,如此高的标准资费,变相让自己只能选择套餐,因此也谈不上可选择。

  “套餐内外资费相差几十倍。用户流量用超了不满意,用不完也不满意。简化套餐、将流量标准资费降到 1 元每M以下,可能是唯一的解套办法。”电信专家付亮认为,电信运营商的病灶在于此,主管部门应该通过标准资费上限管制促进这种转变出现。

  研究了数十年的信息经济,杨培芳十几年来一直鼓励电信运营商取消套餐,采用“边际递减”的计费方式:比如前 10M 是标准资费,10M 以上开始打 9 折,50M 以上开始打 8 折,用得越多折扣越多,以此鼓励消费者使用,也有利于运营商“流量经营”。

  可他坦承,很少有运营商采取此方案,“一些运营商老总和我诉苦,这样一来,流量上升,网络负载恐怕吃不消。但我认为不能因为害怕路不够宽而为车辆通行设置门槛。流量上来,收入上升,就去修路啊。”直到不久前,杨培芳才从北京通管局一位人士处听说,在一些二三线城市,有运营商开始采用这种方案,“总算是个开始。”

  计费不改革  4G 难起色

  事实上,进入 3G 时代后,关于流量资费的设计思路,几大运营商一直在改变。

  2009 年刚拿到 3G 牌照时,中国电信曾推出按时长计费的套餐,但这种消费者看得懂的计算方式没几个月便夭折,转为与中国移动联通类似的流量计费方式,究其原因,彼时移动视频尚未兴起,IM(即时通讯)和浏览网页是主流应用,人们对在线时长的敏感度远高于流量。

  此后,为了刺激消费者使用流量和减少投诉,三大运营商开始各出新招:中国移动推出了流量叠加包,当月套餐流量用光后,可再申请新的流量包,但同样是过期清零;中国电信则直接降低了超出套餐的流量资费,按照每 M0.3 元计费,这个价格与套餐内的每M单价已经相差不远,同时对于一些包月价格较高的套餐,启动自动升档服务,超标后,按照更高档次的流量包计费。

  客观地说,这些招数使手机用户更加灵活地选择各种流量套餐,同时也避免了超出流量包出现天价流量费的结果。可为什么刘明的此次诉讼,仍然会引起如此大的舆论反响?是否因为电信运营商在制定套餐和服务时,还是离消费者有点远?

  刘明状告中移动案再次提醒运营商,在信息消费被如此重视的今天,当 4G 即将到来之时,如何大力发展各种应用需求,提供价格合理的计费方式,从而真正推动用户消费,才是本案最核心的价值。

  国外运营商的流量方案

  *  蒋小姐

  所在:美国

  运营商:Verizon

  资费:每月 40 美元,电话无限,和老公主卡共享 2G 流量,但不可以顺延,也没听说过可以顺延的套餐。

  *  北川申明

  所在地:日本

  运营商:NTT DoCoMo

  资费:选用 NTT DoCoMo 流量包,当月用不完的流量可以顺延 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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