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1 月 27 日消息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接到公司附属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告)通知,原告近日就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通天达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被告三)以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被告四)之间的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收到共计六件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18) 粤民 03 民初 390 号、(2018) 粤民 03 民初 391 号、(2018) 粤民 03 民初 392 号、(2018) 粤民 03 民初 393 号、(2018) 粤民 03 民初 394 号以及(2018) 粤民 03 民初 395 号)。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诉称被告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等行为侵害原告 3 项发明专利权:(1) 专利号为 ZL200610034034.8 名称为“移动通信终端的协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统”的发明专利权;(2) 专利号为 ZL201210250264.3 名称为“终端和应用程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及(3) 专利号为 ZL201210064396.7 名称为“终端和应用图标的管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下述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或销售涉嫌侵害原告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四连带赔偿原告因专利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对被告侵权所得利润进行审计的结果为准。
判令被告连带承担原告为制止发明专利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判令被告连带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均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前些天酷派 CEO 蒋超曾表示,酷派在手机行业持有 10000 多项专利,“很多公司在盗用或者窃取我们核心的技术和专利,下一步我们也会对一些相关公司进行专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