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发布公告称,就有关增发 9.06 亿股及 9061.37 万份红利认股权证,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执行人员已有条件授出清洗豁免,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已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
信托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根据受托人及初始受益人签署及交付的信托契约成立。认购人已向 THC 配发及发行认购人新股,且于本公告日期,SHL、联想控股 (03396.HK)(通过 LEL)及 THC 分别持有认购人 18.95%、32.00% 及 49.05% 的股权。
此外,认购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并已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完成。
因此,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向 Union Star Limited 发行 9.06 亿股认购股份,占发行前的现有已发行股份 8.16%,每股发行价为 4.31 港元,较 11 月 17 日收市价 4.44 港元折让 2.93%。股份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分别约为 39.05 亿港元及 38.74 亿港元。
于完成后,该公司已发行而认购人已认购 9061.37 万份红利认股权证,初始行使价为每份红利认股权证 5.17 港元。全数行使红利认股权证附带的认购权将导致发行 9061.37 万股股份,占公司经股份认购事项及全数行使红利认股权证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0.75%。红利认股权证经全数行使所得款项估计合共约为 4.68 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