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优米网创始人王利芬在微博指出今日头条旗下西瓜视频毫无版权概念,只依据用户喜欢找到内容第一时间推送并打上台标的侵权行为,今日头条总编辑张辅评接受了钛媒体记者采访,回应目前外界对于头条版权保护的质疑。张辅评表示,今日头条已经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下架了涉嫌侵权的视频。
“我们正视外界的批评。我们从没有忽视平台的版权义务。”张辅评说。“今日头条每年的内容建设投入成本达到了 15 亿,是国内对内容建设投入最大的信息平台。”
与门户网站不同的是,今日头条作为一个信息分发平台其本身并不生产内容。张辅评表示,今日头条上所有的内容均来自于与其有正式合作的媒体和开通“头条号”的媒体、自媒体、机构等。
据介绍,2014 年的“版权风波”之后,今日头条就立即与 600 余家媒体签订了版权协议,媒体以入驻头条号的方式在头条上发布他们生产的内容,而今日头条则帮他们精准分发。
截至目前,今日头条已与约一万家媒体达成版权合作,实现内容授权使用。获得版权合作授权的媒体几乎覆盖国内所有中央、地方和行业媒体,如新华社、光明网、解放军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等。此外,政府机构及企业也以政务号和企业号的形式入驻今日头条。截止 2017 年 10 月初,已有中国政府网、最高检、公安部以及北京发布等 65000 家各级党政机构进驻头条号,平均每周发文 7 万篇,推荐人次超过 24 亿。
张辅评说,除了版权合作外,现在媒体与今日头条合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体现。媒体通过头条号来实现内容的发布,今日头条进行精准分发,今日头条与媒体分享头条号的广告收益,媒体单独就可以获得 70% 的分成。此外,媒体也可以自己来经营头条号广告,广告收益全部归媒体。
据张辅评介绍,针对短视频维权难的问题,今日头条与国际同行对标,借鉴 YouTube 的 Content Identification 功能,建设了今日头条的视频版权保护系统。具体来说,版权方将视频内容(须 100% 拥有其上传内容的版权)上传后,系统会以上传的视频为原本,制作唯一的 “ 内容指纹”文件。这个内容文件将与以往上传到头条的视频,以及新近上传的视频进行对比, 一旦内容产生匹配,版权方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方式:让侵权视频下架,或正常推荐,同时获取广告收益。
目前,视频版权保护系统已经吸引了包括浙江卫视、江苏卫视、芒果 TV、安徽卫视、河南卫视、辽宁卫视等多家电视台的接入。
张辅评说,他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视频生产机构接入视频版权保护系统,王利芬女士遭遇自媒体侵权的个案,就会越来越少。
“今日头条从诞生至今,一直是一家技术创新的公司。作为移动互联网版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与推动者,今日头条有责任为行业探索更多版权保护新模式。我们会继续加大内容建设投入,让今日头条成为国内信息平台版权保护的典范。”张辅评说。(本文首发钛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