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由于高通违反了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处以 234 亿新台币(约 50.9 亿人民币)的处罚。今天高通公司表示对这一裁定结果并不认可,决定提出上诉。
根据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介绍,高通由于在 3G/4G 手机基带芯片中涉嫌垄断,拒绝授权同业竞争芯片厂商,并且要求竞争对手签订限制条款,以不签订授权协议就不提供芯片等手段牟利,违反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
本周三,高通公司对外发表声明,不认可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对其反垄断处罚结果,并且将会予以上诉。
声明部分内容如下:
“高通并不认可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定,并且决定在处罚决定正式下发后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并向台湾当地法院提出上诉,预计上诉结果会在未来几周内公布。这一处罚决定与高通在台湾地区进行的所有相关商业行为和收入都没有任何关系,而高通同样会对其处罚金额和计算方式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