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 9 月 9 日电 (记者申冉)9 日晚,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 年 9 月 7 日,该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一部二手苹果 7 手机,被恶意竞拍加价 708 次,最终拍卖成交价高达 270550 元,拍得者宣称自己看错价格拍错了。经调查发现,系拍得者与另一人“恶作剧”所致,最终两人依法受到惩处。
据执行司法拍卖的南京秦淮法院介绍,经调查,此次拍卖的二手苹果 7 手机起拍价为 100 元,加价幅度为 50 元,时间从 2017 年 9 月 7 日 10 时起,原定至 2017 年 9 月 8 日 10 时结束,因拍卖过程中不断有人加价,拍卖被延时 377 次,最终于 2017 年 9 月 8 日 12 时 31 分结束。拍卖期间该手机累计加价 708 次,最终拍卖成交价高达 270550 元。
法院查实,此次拍卖过程中,车某某参与竞价 2 次,并最终以 270550 元的价格拍得该手机。刘某某参与竞价 124 次,其中进入延时后加价 123 次,4 次单次加价超过 1000 元。
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5 时许,车某某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明确拒绝按拍卖成交价付款,并称自己最终出价是因为误看价格。
2017 年 9 月 9 日,法院依法对刘某某进行了传唤,刘某某承认是出于“开玩笑”的心理参与竞拍,其并没有以极高价格购买低价二手手机的意愿。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拍卖活动,它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体现。
车某某、刘某某等在司法拍卖网页有明确提示,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恶意竞价,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考虑到车某某、刘某某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对自己参与非正常竞价,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悔过,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车某某处以一万元罚款,对刘某某处以两万元罚款。此外,法院还将继续对其他恶意竞拍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为人的过错与态度依法处罚。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拍卖不是“娱乐”,权利行使不能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