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审稿)明确,消费者网购假冒、过期化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入网的商家要求赔偿;如找不到商家,由网站赔偿。网站赔偿后,有权向商家追偿。赠品是假货,商家也担责送审稿同时规定,网站没有履行管理责任,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网站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另外,网站如果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应当全面履行,不能食言。网站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网站实施监督管理。送审稿规定禁止销售的化妆品包括1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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