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林志颖诉华商网、电脑报等三被告名誉权案#【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诉称及被告答辩意见】林志颖本人未到庭,而是委托律师出庭,电脑报和黄某委托律师出庭,华商网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林志颖一方当庭变更了诉讼请求,索赔金额变更为52万元。http://t.cn/RvkK7SY北京朝阳法院今日开庭审理林志颖诉华商网、电脑报等三被告名誉权案。林志颖一方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显著位置连续五次向原告赔礼道歉,并索赔52万元。目前该案正处于法庭调查阶段。北京朝阳法院透露...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