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马云控股7.4%的阿里巴巴来港上市谈判触礁,主要原因是让现任管理层可以在上市后保持公司控制权的合伙人制度,不符合香港上市条例。在讨论香港应否更改条例,让这个上千亿的上市机会得以留在香港之前,我们先要明白不同的控股方式和利弊。单从管治的角度来说,上市公司主要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1)非控股管理人员和股东的矛盾;2)有控制权的大股东和小股东利益冲突。第一个问题比较为人熟悉。我们这次主要谈论第二个问题,也是和阿里巴巴上市有关的问题。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拥有的股权并不多,但是因为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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